常山縣關于公開選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部分機關事業(yè)單位用人需要,促進干部有序流動,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有關規(guī)定,決定組織實施常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在職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全額事業(yè)管理人員。常山縣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工作人員不參加本次選調。
二、選調計劃
具體職位要求見職位表(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作風正派,團結協(xié)作;
3.除試用期考核外,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新招聘錄用試用期未滿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新錄用公務員、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擬調入機關部門,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見習期、試用期)的、招聘時崗位有服務年限要求且未滿服務年限的;
4.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guī)定,對具有相應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或轉崗的;
5.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齡兩歷”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形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自主報名、資格審核、比選面試等相關程序進行選調。
(一)自主報名
1.報名時間:1月8日—11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釘釘報名形式?,F(xiàn)場報名的,報考人員下載《常山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不得有改動。同時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需釘釘報名的,報考人員將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拍攝成圖片或掃描成文件后,通過釘釘發(fā)給選調單位聯(lián)系人。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核
縣委組織部會同選調機關根據報名者的資格條件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以電話或釘釘?shù)姆绞椒答伣o報考人員。
(三)比選面試
由選調單位自行組織安排,組織人事部門參與,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1.若報名人數(shù)少于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3倍,直接組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若報名人數(shù)較多,在面試環(huán)節(jié)之前增加資格比選環(huán)節(jié)。按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資格比選成績僅作為確定入圍面試對象的依據,不帶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不與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
(四)組織考察
按照面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由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對其政治素質、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情況及與選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
(五)討論決定
選調單位綜合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崗位需求,研究確定擬選調建議人選,提交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后,報縣委審定。
(六)公示及辦理手續(xù)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報考人員要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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