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公務員考試衢州開化縣筆試體能測評、軍事技能測評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告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3〕98號)和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開化縣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上線入圍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上線入圍人數參加面試。公安、林業(yè)、法院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按1:5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均不再遞補。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參照上述人民警察職位比例和辦法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對象和面試對象?,F將名單公告如下:
體能測評、軍事技能測評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參加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2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若面試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面試的,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其中報考公安、林業(yè)、法院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在該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予以遞補,不足入圍面試的,不再遞補,并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予以公布。未入圍考生分數請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查詢。聯系電話:6019823、6019181。
中共開化縣委組織部
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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