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公告
曾任領(lǐng)導職務引咎辭職不滿三年的 不予錄用
http://m.zymfqzo.cn 2014-12-16 來源:杭州日報
2015年即將到來,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也將于每年上半年展開。最近,浙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發(fā)布了最新修訂的《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將于2015年1月1日起實行。
與2008年制定的老細則相比,新細則對“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做了大量修改補充。
新細則規(guī)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都不具備報考條件。
達不到公務員基本素質(zhì)標準,如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參與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盜竊、賭博、詐騙、迷信等活動的……也都不宜錄用為公務員。
而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quán),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quán)益的……存在這些公務員職業(yè)應禁止行為的,也都將被公務員隊伍拒之門外。
此外,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包括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近三年內(nèi)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一年內(nèi)曾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擔任領(lǐng)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和誤導組織的,也都不予錄用為公務員。
與2008年制定的老細則相比,新細則對“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做了大量修改補充。
新細則規(guī)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都不具備報考條件。
達不到公務員基本素質(zhì)標準,如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參與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盜竊、賭博、詐騙、迷信等活動的……也都不宜錄用為公務員。
而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quán),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quán)益的……存在這些公務員職業(yè)應禁止行為的,也都將被公務員隊伍拒之門外。
此外,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包括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近三年內(nèi)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一年內(nèi)曾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擔任領(lǐng)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和誤導組織的,也都不予錄用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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